外遇就一定只有怪外遇者的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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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就一定只有怪外遇者的錯嗎?
而會外遇,當然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性上面有問題,否則若只是煮菜不好吃,找別的女生煮,這樣還不是外遇,所以當外遇時一定是做過愛,所以當然一定是性上面有問題?
而當一發現外遇,看到的處理方式好像以離婚比較多,試問在離婚之前,有想想對方的外遇是只有他的錯嗎?
就像一個小孩子在家沒有人煮飯,也沒有錢,然後小孩子出去偷吃東西,結果被抓到送到警察局,而當父母警察局時,然到會跟警察說,我要斷絕跟我的小孩關係(離婚),這個小孩子我不要,這樣我想其他的人看到會想,這個小孩雖然不對,但你這個做父母的根本就沒有盡到照顧小孩的責任,我想大家追究原因後,應該只會去怪那個父母,但外遇的就不會去追究原因,只會去想這個外遇者就是錯,所以就不想想自已到底是否有讓他吃飽,而就對方犯錯就像那個不負責任的父母一樣,只會斷絕關係,我想外遇應該最主要的問題一定是在性,其它都還是其次,當不懂的努力去經營性,不將性當一會事最好就是不要結婚。
為什麼在外遇上,所看到的新聞當對方不是非常有錢的國際巨星,或是富可敵國的富商,大部份就是很不負責任的離婚,而大部份的人也認為是對的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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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e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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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5 發表於: 2007-07-11 02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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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真的~只要想想~再不合~配偶再差勁~再婚姻關係還再就不該外遇~所以不用說了~外遇就是錯~無可辯駁~
但是真的有時另一半是有責任~也可以說在婚姻生活相處上錯的離譜~但是哪與外遇無關~因為那是你們當初的選擇~敢作就要敢當~
別拿配偶不好做藉口~外遇~就是背判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~對自己的決定及人格不負責~對第三者來說更是一種不尊重更不負責~
外遇的一方東窗事發後~都會開始找藉口~開始數落對方的不是~當事情無可挽回時~
就會開始加上很多莫須有的罪名~開始為自己辯解~試圖將所有責任都推給配偶~
就算配偶罪該萬死~為何不離婚再找新情人~要是不想離婚為何有要有外遇~說穿了不過就是管不住小弟弟~
敢作就要勇敢承擔後果~我見過太多的藉口太多的傷害~
敢外遇就該面對後果~當你要外遇時你不知道嗎?
外遇就是外遇~配偶要求離婚~剛好而已~
別怪我說的難聽~這是經驗也是事實~
外國影星敢外遇就敢離婚~那才叫敢作敢為~才叫勇於負責外遇的結果~這才是負責任好嗎?付出高額贍養費為代價~也不會說對方哪裡不對~因為是他先外遇~
無論在找什麼印證在提什麼理由~除非時光倒流~發生就發生了~面對才像個男人~
說到這裡~我想奉勸另一半~一定要冷靜~
夫妻間本來就會有問題~其實大部分第一次丈夫外遇~老婆固然悲憤交急~但是事後都會選擇原諒~但是常常不知道辦法~
人都有犯錯時~如果選擇原諒~不是在爭吵責怪後才說~老公我原諒你~
因為在爭吵過程中只會讓老公在不斷受指責之下~產生歇斯底里的心理反應~他會將所有的家人及父母~得罪光~
他會一直往第三者退去~其實本來第三者只是[性工具]~這時卻能夠轉為安慰他支持他的唯一人選~
經過這些老婆再談原諒都太晚了~
我常說老公外遇你一定要冷靜~不論你是要離婚或是保住自己的家庭~老公都要冷靜面對~
先知道自己要什麼~再做處置~其實另一半外遇你多少都有責任的~外遇的產生都有原因~
除非對方本來就是一個不負責不~把異性當作人~不尊重異性~習慣性劈腿的~認為性比愛重要的~
那就例外~不過你自己笨要跟他結婚~還是怪你自己~這就是你的責任所在~
以上的話發問人及看到的人~多半不認同~但是我只是說出事實面~畢竟我見過的非常非常多~例外的很少~百分之一都不到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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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對方好與不好~根本無關外遇~再說也是背叛~
對方對你不好就是離婚啊~不會嗎?
敢外遇就要敢負責~再怎麼辯解都是外遇~離婚就好了啊~
錯就是錯~就算對方打妳你一樣可以依法離婚~卻不是以外遇來~
其實外遇不可恥~可恥的是還賴著不願離婚~
不告通姦都算配偶留情面了~
接受配偶的判決吧!別再說了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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